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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的税务筹划(合理避税)

2023/9/17 4:44:56发布43次查看
(一).基于自然人股东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
(1).上市公司: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的税务处理:
① 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② 持股期限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结论】对自然人股东而言,如果持股期超过1年,股票转让投资收益税负(印花税)重 于红利收益的税负(0税负),上市公司发放股利有利于长期持股的个人股东获得纳税方 面的好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放股利可以鼓励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有利于稳 定股价。
(2).新三板公司: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股息红利所得的税 务处理:
① 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税(2015年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 持股期限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某企业为2015年在新三板上市,如果在上市前分配红利1000万元,股东需要交纳个人 所得税是多少? 如何筹划?
『计算分析如下』:
上市前分红股利需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1000*20%=200万元
筹划如下:
在新三板上市1后分红,股东免交个人所得税。
(二)基于法人股东的纳税筹划
【结论】公司进行股利分配可以帮助法人股东减少纳税负担。
【注意】股利分配的纳税筹划目标不仅仅是股东税负最小,而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综合考虑股利分配的各方面制约因素,选择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筹划方案,以增加股东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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