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类图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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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册类出版物作为具有观赏性的特质,原稿质量必须得到保证,应尽可能的保证图片的情绪都,而所有图片必须得到版权方的授权,若未能合法得到授权,该出版的画册会有极大的法律风险。而小说类出版物因剧情需要,在塑造角色的过程会使用具有争议性的字词,作者都需要对此类词汇加以控制,避免触犯相关出版法规,小说中还会出现各种修辞手法,都必须以弘扬正能量为原则,不得暗讽时政。学术专著的内容必须有专门的注释详解,并且在引用文献中著名,也必须保证所述内容是通过论证得出的结果,不得擅自发表与科学事实违背的专业信息。
新媒体竞争已经进入新纪元,而我们步履蹒跚的刚刚跨过门槛,推门而入所见的现实,除了眼花缭乱的新技术以外,就是不断涌现的并购与资本竞合,随着3g在国内启动,数字出版产业新技术的导入和与原有业务的结合跃升为在新的平台上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力,并促进产业机制发生变化。这无疑给出版商带来更大的挑战。
中国出版业在市场化的过程中,随着政府对出版业规制的放松,由政府完全垄断出版市场的局面完全改观,中国出版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利于出版产业发展的市场竞争结构。产业经济学中,对市场结构的影响因素主要考察三个: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化、进入和退出壁垒。由于出版业是版权产业,提供具有众多差异化的、满足亿万读者不同需求的出版物是出版业的基本特征。中国出版业仍处在转型过程中,较低的市场化水平制约了出版物差异的显著性,但由于品种众多,近年来的年均出版量达20万种以上,量化研究难度较大,所以本节对中国出版业市场结构的研究不考虑产品差异化的因素,而用出版物的供求关系予以替代。我国出版组织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出版“旗舰”[注释],由此可见,我国出版集团的组织形式应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依据股票上市与否,分为非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目前,我国出版集团中上市公司的数量还很少,占主流的是非上市公司。这些公司它们大多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原则和出版业特性要求,建立起明显区别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出版集团组织结构。传统图书营销,专注于直线性图书展示,既图书为单一媒介,将图书视为一种纯粹的知识载体,没有正视其产品的特性-----没有深入发掘其市场性。同时,又深深地将读者误引入一个购买陷阱,图书营销效果大打折扣。书评、书摘、或新书介绍都是传统营销的“经典”之作,名家书评,名人推荐的标签曾经引导过一波波消费潮流。但是进入新的资讯时代,越来越多的出版商走入营销的误区,更不知道如何建立,完善新的营销方式。传统图书营销方式向新营销模式转型已成为必然。数字出版属于出版和it紧密融合的技术,它的技术形态、知识结构、出版形态、出版流程、出版模式、市场营销等多方面都不同于传统出版,出版社的现行体制、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资本、人才的支持结构等等方面目前很难适应新的数字出版局面。在进军数字出版的新大陆之时,出版业的战略整合尤显重要。要权利只包括那些出版商应用作品本身的权利。因此,对于欧美许多中小型出版商来说,这些权利通常只包括图书出版的权利,比如精装书、平装书和再版的权利。对于一些大型的出版商而言,甚至一些特定的小出版商,首要权利可能包括翻译权,系列化的权利,图书俱乐部的权利,或者是特定版本的权利。附属权利,顾名思义,权利是附属的权利。这些权利附属于图书权利之上,包括电子权利、图片和电视的播映权,音像权利,视听权利,推销的权利或戏剧作品的改编权等等。然而,尽管这些分类是非常多样化的,但直到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出版商所拥有的或者被许可的权利主要包括涵盖在首要权利中的电子权利和音频权利。
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2.编校质量标准: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包括文字、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格式)
3.设计质量标准:封面、扉页、插图等设计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4.印制质量标准:符合我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
图书质量检查的范围是图书的正文、封面(包括面封、封二、封三、底封、脊封、勒口以及护封、函套)、扉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说明文字等。
图书质量管理的分级实施: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省级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图书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观机关应该履行其主办、主管职能,尽其责任,协助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管理,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图书出版单位应当设立图书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图书质量合格。
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记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书号:主要用于图书、音像制品、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
《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2)规定,采用国际标准书号isbn(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作为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gb/t5795—2006)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标准书号的编号位数从10位改成13位。
isbn 978-7-5064-2595-7
ean?ucc前缀-组区号-出版者号-出版序号-校验码
ean?ucc前缀(3位数),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的产品标识编码,中国978和979
组区号,由国际isbn中心分配,中国为7
出版者号(2-7位数),由中国isbn中心分配,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者号均为6位数
出版序号(6-1位数),由出版者按出版物的出版次序管理和编制(+出版者号=8位数)
校验码(1位数),检查正确性,采用模数10的加权算法对前12位数字计算后得出
刊号:“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主要用于报纸、期刊和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标准化识别代码。根据《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gb/t9999—2001)规定,由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是主体。
1.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
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分2段,每段4位,以“-”隔开,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不反映连续出版物的语种、国别或出版者,最后1位为计算机校验码。
格式:issn xxxx-xxxx
2.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serial numbering)
简称“cn”号,“cn”为前缀,由6位数字以及分类号组成,前6位数字以“/”与分类号隔开。前段2位数字为地区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划分代码》(gb/t2260—1999)中的数字码前2位给出;后段4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期刊为1000-5999,电子出版物为9000-9999)。分类号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但工业技术类和文化教育类按二级类目给出),故用2个字母或者1个字母加1个数字表示。
格式:cn xx-xxxx/yy
版号:用于音像制品的标准化识别代码。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gb/t13396—1992)规定,由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和类别代码两部分组成,两部分之间用“/”分隔。
格式:isrc cn-c18-90-0009-0/v?j4
1.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international standard recording code)
由以“isrc”为前缀的12个字符组成,依次表示国家码、出版者码、录制年码、记录码、记录项码。出版者码由3个字符组成。录制码由音像制品录制出版年份的最后2位数字组成。记录码a型3000个(0000-2999),b型700个(300-999)。记录项码(1或2位数)与相应的记录码一起须有5位数字。
2.类别代码
说明一个音像制品整体记录的载体类型和学科分类,由载体代码和分类代码组成,用“?”分隔。载体代码由1个大写字母表示,录音制品为“a”,录像制品为“v”。分类代码由1-2个字符组成,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分类号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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